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B2B协同功能及费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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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B2B 协同功能及费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BX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 B2B 协同功能及费控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B2B 协同功能及费控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法人资格;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投标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情形;
(4)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采购人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投标人在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内应有至少 5 个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或近似的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 3 年的业绩清单(含合同首尾页、设备名称、设备清单页及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提供经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上述日期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或开标日期前 3 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
5 投标人须提供缴纳近半年(2024 年 8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证明(以银行缴纳增值税付款凭证作为证明材料)或缴纳近半年(2024 年 8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以社保局开具的员工社保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6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时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并附截图证明。
① 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6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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