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第1标段)
黑龙江
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NY0000G25022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绥化市农业农村局 以 《 关于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 初步 设计 的批复》 文件 批准建设,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 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 》(黑发改投资【2023】814号) 文件 下达了投资计划 , 项目资金来源为 项目结余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安达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安达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2. 2 建设地点:补充设计项目区共涉及 2 个乡镇 2 个行政村,分别是升平镇拥护村;羊草镇承平村 。
2. 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 15.00 万亩,其中旱田 14.704 万亩、水田 0.296 万亩。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 4 招标范围: 完成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 工作 内容。
2. 5 计划工期: 6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3 月 25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5 年 05 月 31 日。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其中,
第 1 标段招标控制价 : 7207227.68 元;
第 2 标段招标控制价: 9949850.96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同时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及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配备, 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 。其中: 项目经理( 1 人):具备 水利水电 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 人) :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具备 相关专业 岗位证书;质量员( 1 人):具备 相关专业 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 具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注:以上人员须 为 投标 企业 在职人员, 并 提供 投标 企业为 项目经理 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 2024 年 11 月 -2025 年 01 月) 的 社会 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 3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经 理 不得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 2 )投标人自行通过 “ 中国裁判文书 网 ” ( http : // )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经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 6 本次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7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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