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养护院建设项目室外电缆及箱变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威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养护院建设项目室外电缆及箱变工程 已由 威县行政审批局 以 威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威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养护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威审投资[2023]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威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威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威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养护院建设项目室外电缆及箱变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投标人须具备须具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地址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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