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2025至2026年度机关办公区、第二办公区、第三办公区及局属派出机构化粪池清抽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2025至2026年度机关办公区、第二办公区、第三办公区及局属派出机构化粪池清抽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X-2025-008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2025至2026年度机关办公区、第二办公区、第三办公区及局属派出机构化粪池清抽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5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5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局属办公区各站点化粪池、污水池提供清抽服务;预计清抽总量为16388吨;清抽地点见下表;
提示: 具体服务地点、名称及清抽服务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投标人的响应单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4 6.1 元/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2)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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