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研发平台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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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研发平台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0250004-1)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新技术研发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40 万元;招标人为广
州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 34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技术研发平台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技术研发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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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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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
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
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
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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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
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
投标人不能将本招标文件转给他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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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对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不能只对项目部分内容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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