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czhzb2025002-HW002
项目名称: 第七师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元): 2513200
最高限价(元): 2513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七师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13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负责采购单位食堂生活物资,包含粮油、肉类、蔬菜等物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注: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注: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接该项目的供货及售后能力; ②.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其他资格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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