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信2025年政企5G+AI行业客户应用拓展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湖北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湖北电信2025年政企5G+AI行业客户应用拓展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YT-20241224-064】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使湖北地区政企客户及企事业单位切实感受中国电信在 5G+AI 领域的突出成就与强大实力,增进客户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认知与信心,促进深度合作,充分发挥政企大规模市场及产业体系配套完备等优势,拟启动本项目。
1.2 采购内容:
1.2.1 采购内容:为持续强化湖北政企与企事业单位的紧密合作,推动 5G+AI 数智化应用深度融入行业生产场景,重点打造政务、政法、工业、医疗、金融、交通等行业 5G+AI 智能化场景,以科技创新成果赋能智能化转型升级。计划在全省重点地市开展 5G+AI 行业应用拓展、策展服务项目,为客户提供 “产 - 会 - 展”一体化拓展服务、策展服务。
1.2.2 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 370 万元(不含税);
1.2.3 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5 质量要求:合格;
1.2.6 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划分 2 个份额:
| 份额 | 成交份额 | 预估金额(不含税) | 份额分配原则 |
|---|---|---|---|
| 份额一 | 60% | 222 万元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 份额二 | 40% | 148 万元 | 第二成交供应商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综合折扣系数最高响应限价为 100%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路演,活动,会议类)。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廉洁响应承诺书。
2.1.5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 / 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 / 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 / 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资质、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操作证不少于 1 人,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不少于 1 人。同时承诺履约期内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由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提供人员证书及承诺书。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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