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营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营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缤纷世纪公寓A座31E、31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RZB20241000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营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114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7114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方不再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投标人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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