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四川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4]382号、备案号:川投资备【2406-511102-04-01-503243】FGQB-038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乐山嘉文教育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约60%、企业投资约40% ,招标人为 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乐山嘉文教育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4]382号、备案号:川投资备【2406-511102-04-01-503243】FGQB-038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
2.2 项目规模:
(1)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8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86万平方米(含人防地下室面积0.7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实验楼、图书馆、文体馆、行政楼、档案馆、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总平面配套工程等。
(2)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占地约18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1500㎡,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90000㎡、食堂建筑面积10000㎡、商业用房建筑面积7000㎡、地下室4500㎡、室外总平绿化景观、家具家电、智慧信息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施工图设计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
2.4 招标范围:
2.4.1 设计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BIM模型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4.2 施工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所表达的范围,项目整体交付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中含施工图设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权利义务、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等;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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