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大楼消防系统修缮项目
福建
-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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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大楼消防系统修缮项目 (项目名称)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大楼消防系统修缮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大楼消防系统修缮项目,比选单位为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比选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选择施工单位。
1.比选项目概况
1.1.比选单位: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1.2.项目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大楼消防系统修缮项目;
1.3.项目地点: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道57号工商大楼;
1.4.项目内容:对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道57号工商大楼进行消防系统修缮,详细的以比选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5.发包价:贰拾肆万捌仟玖佰零叁元整[248903.00元];
1.6.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
1.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参选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比选项目要求参选单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和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参选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3.参选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参选单位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不含临时),等级二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参选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2.5.在近三年内(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声明。
2.6.近三年来(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2.7.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2.8.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所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作废选处理。
2.9. 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比选单位对参选单位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比选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4.发包价:贰拾肆万捌仟玖佰零叁元整[248903.00元]。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5 23:59附件下载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大楼消防系统修缮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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