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区向海路雨污管网建设项目下穿京沪高速铁路防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高新区向海路雨污管网建设项目下穿京沪高速铁路防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高新区向海路雨污管网建设项目下穿京沪高速铁路防护工程监理 已由 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沧高审可研批字【2024】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沧州交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沧州高新区,东起狮城大道,西止新安大道。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敷设向海路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 2457m,管径 DN800-DN14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污水管网1490m,管径 DN600-DN1000;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下穿京沪高速铁路防护工程监理。 3标段划分:无; 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及专业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下穿京沪高速铁路防护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铁路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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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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