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城固县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台区光辉社区悦景湾1号商业2单元2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城固县-2025-00005
项目名称:城固县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固县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6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固县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固县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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