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市镇横河村3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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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市镇横河村3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P202502240005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季市镇横河村3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万元, 招标人为靖江市季市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小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季市镇横河村3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季市镇横河村3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项目(二次):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可直接提供养老服务或运营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机构;或 ② 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可直接提供养老服务或运营的企业和机构;即上述项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至提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加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中国政府采购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17时3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季市镇横河村3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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