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乌审旗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新招标的说明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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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乌审旗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新招标的说明(招标编号:NJHYT-2025-GK-001)
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我公司工作人员重大疏忽,此前发布的《2024年乌审旗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JHYT-2025-GK-001)中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与实际需求(主要材料供应)存在严重偏差,导致原招标文件内容与项目真实需求不符,现就相关内容更正澄清如下:
一、原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乌审旗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公告标题:2024年乌审旗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发布时间:2025年1月26日
二、更正内容
1.招标类型更正:本次招标的实际内容为“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乌审旗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材料采购”,非施工总承包单位。
2.招标范围更正原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相关内容”变更为“管材、水泵及配套设备、水泥、砂石料、电线电缆及配套设备、有机肥、苗木等的生产、供应及售后服务”。
三、为确保招标公平性及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五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决定终止原招标程序并按法定程序启动重新招标,具体说明如下:
1、原招标作废声明
原招标文件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招标公告(编号:NJHYT-2025-GK-001)及招标文件全部废止,与之相关的投标保证金(如有)将原路径全额退回。
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处理对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密封退回。
2、重新招标依据及安排
(1)法律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修改,若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因原公告招标范围错误属实质性条款变更,依法需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2)新招标计划
·项目名称: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乌审旗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材料采购”
·招标类型:材料生产(供应)商招标。
·重新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实际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问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时限)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实际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与原时间间隔不少于20日,确保投标人合理准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原招标中报名的单位需重新注册报名,招标文件免费提供(或按原方式获取)。
四、致歉与承诺:
对因此次失误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困扰和不便,我公司再次深表歉意!我公司将以此为鉴,严格加强内部审核流程,杜绝类似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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