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麟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200kt/a磷酸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10kV输配电线路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甘肃
甘肃金麟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kt/a 磷酸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110kV 输配电线路 EPC 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 A08-12620000224333349J-20250224-054120-6
招标编号 : GZ2501146-GSJLL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甘肃金麟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200kt/a磷酸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10kV输配电线路EPC 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经审备〔2023﹞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甘肃金麟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兰州新区 。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从330kV甘露变电站建设110kV输配电线路至金麟110kV变电站,建设线路全长约9公里,全线交叉跨越较多。全线使用钢杆架空+电缆混合的敷设方式,以及配套甘露变与金麟变之间的通信 。
2.1.3 投资总额 : 1781.9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157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03 月 28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04 月 28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08 月 31 日
2.1.5 其他 : 送电时间:2025年8月31日,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后发包人通知为准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和线路投用的交钥匙总承包工程,包括:本项目所必需具备的勘察、设计、设备选型、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配合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使用等;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所有交付图纸均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图纸两种格式);包括项目环评、安评、稳评、质检(含变电站)、消防、安全、能源、防雷、职业卫生与健康编制、规划方案设计;协助相关单位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派驻人员及时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解决现场施工问题、编制竣工图纸,协助计量等系列工作。采购内容为经发包人确认的该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供应。施工内容为经建设单位及审图机构审查后确定的施工图所示工程及经批准的相关工程的施工。从初步设计至质保期满止。详见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及以上勘察资质,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施工资质、 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配电线路 。
3 .4 其他: 3.4.1 投标人近5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至少具有1条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配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真实有效的文件。
3.4.2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担任施工负责人。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5)拟派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
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以上管理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还须提供该人员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仅牵头人提供即可,其他联合体成员可不提供。)
3.4.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投标人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2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等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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