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山西
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0000004800418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大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4180001),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非沙化土地治理12万亩,包括人工造乔木林4.1万亩、人工种草5.4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初步设计:
服务内容: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说明书)、图纸、投资概算和相关附件等,且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查和报审工作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供可用于审查和报审工作的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合格
建设地点:平型关中心林场、唐河林场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1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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