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东区)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衡水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东区)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以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 衡水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高政投资审字【202 5 】 1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高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管委会统筹安排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2.1 .1 项目名称: 衡水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东区)施工 招标 ;
2. 1. 2项目地点: 衡水高新区时尚大街以东、冀衡路以北,中科街以西,小西河以南 ;
2. 1. 3资金来源: 高新区管委会统筹安排资金 ;
2. 1.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衡水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东区)施工 ,总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共12栋单体建筑,其中9#楼为地上2层、地下1层,其他均无地下建筑,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 1. 5工期: 100日历天 ;
2.1.6质量标准: 合格 。
2.1.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
2.2招标范围: 衡水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东区)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 1. 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1.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 资质 , 且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1.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 其他 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
3.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1.5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9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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