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安公司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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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高安公司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招标编号: ESCRFQ2025022400002)
项目所在地区: 江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高安公司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公开招标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83 万元,招标人为 高安泰达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高安公司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2127)2024 年高安公司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核准项目代码 DD2、DD3、RD2)(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 $1$ 项。同类项目指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带病运行”字样)。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 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 5.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持有有效压力管道检验师证。(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日前近 3 个月社保证明)。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 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投标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投标文件中,但评审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9.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3 17:00附件下载
2024年高安公司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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