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楼镇齐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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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楼镇齐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XY(2024)C03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范楼镇齐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35万元, 招标人为丰县范楼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楼镇齐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预算约3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范楼镇齐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范楼镇齐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
①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 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④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⑤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
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复印
件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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