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开原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结果公告撰写单位:
需解锁
发布时间:
2025-02-2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282-00004
二 、 项目名称:开原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开原市开原市新城街光明社区5委3组
中标(成交)金额:322,000(元)
评审总得分:89.29(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2包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新民市新民市辽河大街163-1号
中标(成交)金额:332,900(元)
评审总得分:96.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服务类
名称:开原市 2024 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C12010000防洪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涉及桥梁 18 座,危桥改造 18 座,要求分开打包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后附桥梁明细表)。
服务要求:参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桥梁的处置意见》(辽水河湖【2023】241 号):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提纲(简化版)。
服务时间: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交付成果报告。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合格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2包
服务类
名称:开原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C12010000防洪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本项目涉及桥梁32座,其中危桥改造18座,新改建桥梁14座,要求分开打包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后附桥梁明细表)。(2)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桥梁的处置意见》(辽水河湖【2023】241号)文件中处置要求第二项(1988年6月至2019年1月1日建设的桥梁)要求编制。如下:对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后建设的跨河桥梁,作为存量问题,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规范整改。1.全线跨越桥梁,由桥梁运行管理单位填写《备案登记表》,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予以备案,有关要求按照审查意见执行。2.非全线跨越桥梁,由桥梁运行管理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依据文件、涉河部分建设方案及竣工验收资料、简化版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规范整改。其中,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桥梁,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建或拆除,改建或拆除前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防洪安全;可以通过其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的予以备案,涉及整改工作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明确相关要求,由桥梁运行管理单位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整改方案应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报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完成前应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和应急度汛预案,做好防汛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交付成果报告。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已采购人为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拟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今放、王贺、王爱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