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县交通路北侧区块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浙江
三门县交通路北侧区块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三门县交通路北侧区块整治工程 已由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审〔2025〕4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拨款 ,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业主为 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为 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为 联通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三门县交通路北侧区块整治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4328.26 万元,建设规模: 交通路(二期)北起岭枫公路,南至心湖路,公路全长约936m,标准段道路红线宽32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布置,交通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地点:三门县交通路北侧区块。
2.2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绿化、排水管道、排洪管、截洪沟、输水管道、电力管道、路灯照明、智能交通等工程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 39947377 元。
2.3 施工总工期: 不超过 270 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留
□ 是
? 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故不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_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_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 /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 3.8 _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_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_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_ 。
4.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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