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仪设备一批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三明市第二医院 委托, 对[350481]SMJC[GK]2025004、监护仪设备一批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监护仪设备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81]SMJC[GK]2025004
项目名称:监护仪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30,000.00元
采购包1(监护仪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 1,8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8,3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 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年初项目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指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否
节能产品: 适用于(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