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梅城镇潘铺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荷美人家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二期(EPC)招标公告
安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潜山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 建设单位为 潜山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H3GC25A02G009
2.2招标项目名称: 潜山市梅城镇潘铺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荷美人家”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二期(EPC)
2.3 建设地点: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潘铺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位 于潜山市梅城镇潘铺村 (叶屋、黄大屋、山?Y等自然村庄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沟渠和水塘清淤加固,结合“摇钱树”工程,实施“美丽庭院”提升 60余 户,村组绿化、亮化提升,结合旱厕改造实现厕水与灰水同治等。
2.5最高投标限价: 410万元 [ 其中:①工程费用约 405.5 万元;②设计费(含设计类专家评审费用、所有支撑性报告及施工图审查费用)为固定值 4.5万元 。 ]。
最高投标限价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设计费(含所有支撑性报告、设计类专家评审费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施工图审查费用),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费,工程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备案费用(含施工中发生的水、电、垃圾处理、环保费用、临时设施费用等所有费用)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
2.6招标范围:
( 1 )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含编制费用)、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服务(成果文件的评审、论证、报批报建 等 )、施工阶段设计咨询等全部工作内容。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 和设备 的所有材料采购及保管,工程总承包施工、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施工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但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其他明确约定的内容除外。
2.7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 [ 其中设计 周期 30 日历天 (必须取得审图合格证或通过业主组织的审查; 施工工期1 70 日历天 , 施工时间具体以发包人要求进场时间为准]。
2.8项目类别: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9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依法设立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 ①、②、③任一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86号)中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丙 级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 2 )施工资质要求: 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 。
3.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 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委派)要求:具备下列 ① 、 ② 、 ③ 项要求:
①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 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 2 ) 施工负责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要求:具备下列 ① 、 ② 、 ③ 项要求:
①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 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 3 ) 设计负责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要求:
须具备 市政 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 ①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等专业职称 。 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为建设大类,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
② 投标时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及自 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 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5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方: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