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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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FX-2025-F10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1标段);
(002)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标段);
(003)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3标段);
(004)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4标段);
(005)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5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1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
件)。参与投标的被授权代表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记
录凭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
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
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长安区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
投标(提供声明函);(10)投标人与其他投标单位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
涉嫌联合围标、串标行为,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
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一旦中标必须坚守诚信、
认真履约等供应商承诺(提供承诺书);(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002)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标段):(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
件)。参与投标的被授权代表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记录凭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具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仔款账尸开尸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
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长安区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
投标(提供声明函);(10)投标人与其他投标单位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
涉嫌联合围标、串标行为,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
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一旦中标必须坚守诚信、
认真履约等供应商承诺(提供承诺书);(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3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的被授权代表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记录凭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长安区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投标(提供声明函);
(10)投标人与其他投标单位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涉嫌联合围标、串标行为,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一旦中标必须坚守诚信、认真履约等供应商承诺(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004)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4标段):(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
件)。参与投标的被授权代表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记
录凭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
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
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长安区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
投标(提供声明函);(10)投标人与其他投标单位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
涉嫌联合围标、串标行为,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一旦中标必须坚守诚信、认真履约等供应商承诺(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5)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5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的被授权代表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记录凭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长安区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投标(提供声明函);
(10)投标人与其他投标单位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涉嫌联合围标、串标行为,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一旦中标必须坚守诚信、认真履约等供应商承诺(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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