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舍区房屋外墙面及屋面防水(除2、3、4号监舍楼)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5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监舍区房屋外墙面及屋面防水(除2、3、4号监舍楼)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2-25
项目概况
监舍区房屋外墙面及屋面防水(除2、3、4号监舍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监舍区房屋外墙面及屋面防水(除2、3、4号监舍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47400
最高限价(元):15474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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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装饰装修包括:外墙原装饰面层拆除,重新刷真石漆,原屋面防水拆除,重新做防水,基层局部修补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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