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肾脏内科、手术麻醉中心等科室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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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肾脏内科、手术麻醉中心等科室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
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DL-2025-2-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肾脏内科、手术麻醉中心等科室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为:手术麻醉中心及肾脏内科各1台平板式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重症医学科及医学装备科各1台笔记本型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共计4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体参数及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肾脏内科、手术麻醉中心等科室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肾脏内科、手术麻醉中心等科室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金)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
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
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3 17:30附件下载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肾脏内科、手术麻醉中心等科室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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