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观摩室大屏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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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观摩室大屏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招标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观摩室大屏升级改造项目
1.2 招标项目编号:GN2025-36-0933
1.3 资金来源:自筹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是对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观摩室进行改造提升,涉及原LCD液晶屏提升改造为高清整套LED显示屏一体机、指挥大厅与观摩室线路互联、观摩室桌椅摆放布局重新规划、装饰面及静电地板破损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LED显示屏 | 10.94 | 平方 |
| 2 | 控制系统 | 6 | 台 |
| 3 | 拼接处理器 | 1 | 套 |
| 4 | 视频矩阵 | 1 | 套 |
| 5 | 配电柜 | 1 | 台 |
| 6 | 机柜 | 1 | 台 |
| 7 | 钢结构及包边 | 10.94 | 平方 |
| 8 | 装饰修复 | 1 | 项 |
| 6 | 系统集成 | 1 | 项 |
| 10 | 备品备件 | 1 | 项 |
| 11 | 控制电脑 | 1 | 台 |
| 12 | 分布式输入节点 | 1 | 台 |
| 13 | 分布式输出节点 | 3 | 台 |
| 14 | 17.3寸全高清智能会议翻 转屏 | 15 | 台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产品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保险、检测、验收、培训、税金、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
本项目为单标段,投标人须对上述招标产品列表中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10日内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函(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材料)。若已提供承诺函但未按规定提供授权书/授权函视为其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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