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大楼食堂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85-ZFXM-G2025-0001
项目名称: 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大楼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 61.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1.70万元
采购需求:
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大楼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内容主要为:食堂所需的新鲜蔬菜、净菜、畜禽肉、水产、海鲜、冻品、蛋类、豆制品、果品、酱菜、调味品、南北货、面粉、食用油、杂粮、面点、大米、饮料牛奶、水果等食材进行统一配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壹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辆冷藏车辆(如为自有的提供购置发票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如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3.本项目要求拟投入配送司机1人,需持有驾驶证C1及以上(准驾车型需与拟投入的冷藏车车型匹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