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车辆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车辆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2-25
项目概况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车辆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车辆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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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范围包括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卫处71辆机动车辆、108辆电动保洁车的非车险保险服务。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年( ¥ :900000.00/年),最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必须提供每辆车的报价明细。
4、保险服务期限:一年。
5、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证需注明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
5、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6、71辆机动车承包险种包含机动车强制险、机动车车船税、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000000.00元,医保外用药(共享保额300万);其中三台翻斗车架子号:LZZ1ELNF9HD317221、LZZ1ELNF0HD317222、LZZ1ELNF2HD317223,第三者责任保险5000000.00元。医保外用药(共享保额500万);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100000.00/座、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100000.00/座。
7、108辆电动保洁车承保险种非机动车第三则责任保险,每辆车累积责任限额为1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80万元,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为60万元,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为2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20万元。
8、保单内特别约定需注明本单位车辆无公安交警部门发放的行驶证,出险时以车架号为准。
9、报价违反国家、行业监管规定和要求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0、发生事故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供应商与医院签订协议,开通“绿色通道”。
附件:1、《环卫处需投保车辆信息明细表》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证需注明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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