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昌江县十月田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测量)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江县十月田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测量)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金秀街1号金海广场4栋1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5-23-1
项目名称:昌江县十月田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测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4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4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缴费凭证(2024年6月份至今任意缴纳3个月的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3.4 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3.9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1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