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校园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0181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校园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4153970.00
最高限价(如有): 415397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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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校园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改造项目 |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校园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改造项 |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 | 1 |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校园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4153970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4153970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备注:1.1至1.8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标段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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