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长春铺办公楼招租项目(第三次)询比公告
福建
-福州市
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长春铺办公楼招租项目(第三次) 询比公告
本 询比 项目为 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长春铺办公楼招租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 FJZT-2024-10990), 招租人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 分公司 , 招租 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位于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长春铺 2号-办公楼。出租房屋面积约为3793.08㎡(主楼1-6层、附楼1-2层),面积可根据实际腾挪情况调整。
目前,房屋存在墙体渗水、水管老化、内墙剥落等房屋老化问题,需由成交人负责修缮,同时要求成交人承担场地日常维护保养的义务。租赁期间产生的维修费用、场地维护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本次出租范围如下:
| 类型 | 层数 | 出租面积 单位:㎡ | 现状 | 备注 | 腾挪内容 |
|---|---|---|---|---|---|
| 主楼 | 1 | 447.15 | 机房不腾挪; | 机房: 1楼中部鸿宇建设AN机房,面积约25平方,主要承载省ICNOC、长春浦本楼及周边区域电信DCN、宽、窄带业务,故保留机房。 | 接维仓库、物业仓库、技发仓库、号百仓库 |
| 2 | 472.15 | 腾挪后出租 | / | 技发档案仓库、接维办公室、物业办公室、会议室 | |
| 3 | 472.15 | 空置;可出租 | / | / | |
| 4 | 472.15 | 腾挪后出租 | / | 物业办公场所 | |
| 5 | 472.15 | 空置;可出租 | / | ||
| 6 | 442.15 | 空置;可出租 | 机房: 6楼西侧无线机房,面积约30平方,机房内主要有4/5G设备、IPRAN等设备,主要负责省ICNOC、长春浦大楼及周边无线信号覆盖,需保留。 | / | |
| 附楼 | 1 | 507.59 | 空置;可出租 | / | / |
| 2 | 507.59 | 空置;可出租 | / | / |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 序号 | 出租范围 | 建筑面积(㎡) | 含税 月租金 单价 限价(元 /㎡/月)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
| 1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长春铺 2号办公楼 | 3793.08 | 22 | 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规范书和合同条款。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0年,租赁的具体年限由承租人自行决定。
( 2)★租金涨幅: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前二个租赁年度(包含免租期)租金不涨幅,从第三个租赁年度开始涨幅。(具体 租金 涨幅 %由承租人填写)
( 3)★租赁要求:本次招租未经招租人许可,不得转租。
( 4)★租金缴纳方式:每月支付租金。
( 5)★物业服务及水电等: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缴付,不纳入租金中。水电物业费承租人须统一交付给招租人,水费4元/吨,电费1元/度。
( 6)★装修期(免租期):给予承租方【3】个月的修缮装修免租金期,免租期与招租人协商确认。(修缮、装修、整改腾挪、垃圾清理由承租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7)★装修改造说明:成交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装修改造,成交人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人应将相关装修改造材料报备至招租人。
( 8)★安全要求:严禁将房屋用于生产、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品。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低响应含税月租金单价限价,最低响应含税月租金单价限价为【22】 (元 /㎡/月) ,供应商响 应报价 低 于最 低 响应 含税月租金 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 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招租人 和 招租 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 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 响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响应 。
2.1. 3 本次 招租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1)为 招租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 资格的 ;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 2 年起,月日以 响应 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 20 年起,月日以 响应 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 20 年起,月日以 响应 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 询比 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 询比 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 询比 项目的 采购代理机构 ;
( 13)与本 询比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 询比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供应商 及 其 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 17)法律法规、 询比 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 3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 的 获取
3 .1 询比 文件获取时间: 【 2025 年 2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
3 .2 询比 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