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树镇跃进村厂房建设项目
江苏
三树镇跃进村厂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树镇跃进村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关于 三树镇跃进村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淮发改投资〔 2025 〕 21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淮阴区三树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 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三树镇跃进村厂房建设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淮阴区境内;
2.1.2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 5612平方米,新建2栋1层标准化厂房,总面积3422平方米,配套实施厂区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 人民币 4002989.17元 ;
2.1.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 03月18日 ,竣工日期: 2025- 06月15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三树镇跃进村厂房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并取得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ml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202 3 年 2 月 25 日 以来,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 4 年 2 月 25 日 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4年 11 月 25 日 以来, 企 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9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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