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2018-202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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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6108003536te4q4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50万元,招标人为神木市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规划面积25700亩,株行距6x6米,平均每亩栽植18株,共需0.7米樟子松531990株,其中当年栽植462600株,苗木损耗占栽植数量的 $5%$ (计23130株),第二年补植占栽植数量的 $10%$ (计46260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N1标段;(002)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N2 标段;(003)神木市 2018-202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N3 标段;(004)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N4 标段;(005)神木市2018-202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N5标段;(006)神木市2018-202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 N6 标段;(007)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N7标段;(008)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 N8 标段;
(009)神木市 2018-202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N9 标段;(010)神木市 2018-202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N10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 N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
(002 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 N2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②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
段投标;
(003神木市2018-202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N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②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
(004 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 N4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家; ②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
(005 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 N5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②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
(006 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 N6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②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
(007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N7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②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
(008 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 N8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家; ②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
(009 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 N9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家; ②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
(010 神木市 2018-2020 年京津风沙源治理补植工程项目 N10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②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
段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 14: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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