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工业与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基地项目、10号学生宿舍楼项目、9号学生宿舍楼项目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工业与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基地项目、10号学生宿舍楼项目、9号学生宿舍楼项目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与上海路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1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R-2025-ZC003
项目名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工业与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基地项目、10号学生宿舍楼项目、9号学生宿舍楼项目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7.3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承接工程现有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对归档文件进行数字化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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