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2025年东塔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 2025年东塔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己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灵武市 2025年东塔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4〕2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水务局 ,估算投资 757.63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和灵武市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武市水务局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灵武市东塔镇果园村
2.2、建设规模:
一标段:工程措施:新建 1.7万方开敞式蓄水池1座,维修改造日光温室4座,新建砖混泵房1座67.9平方米,铺设灌溉φ160U-pvc主管道1.14km,φ90的分干管1.78km,φ75干管0.7km,φ63PE管道6.12km,φ50PE管道1.04km,φ20PE毛管14.76km,φ16PE毛管16.64km,配套建筑物18座。工程措施:新建1.7万方开敞式蓄水池1座,维修改造日光温室4座,新建砖混泵房1座67.9平方米,铺设灌溉φ160U-pvc主管道1.14km,φ90的分干管1.78km,φ75干管0.7km,φ63PE管道6.12km,φ50PE管道1.04km,φ20PE毛管14.76km,φ16PE毛管16.64km,配套建筑物18座。
二标段:工程措施:铺设田间道路 2.42km,砌护U型渠道3.33km,生产桥12座,畦田口56座,新建水保宣传长廊1处;植物措施:规划种植道路两侧水保林0.7hm2,规划种植经果林4.7hm2,规划种植水土保持植草30hm2,在流域上游荒山荒坡上进行补植种草,播撒高茅草等草籽,补植面积320hm2,封育治理面积701hm2,设立宣传牌5座。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 4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考核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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