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杨石大沟片区)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杨石大沟片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 徐开管项(2024)6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等多渠道统筹,已落实 ,招标人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 洪河河 道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杨石大沟片区)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起京杭大运河、南至洞山路,西自三环东路,东到荆马河-蟠桃山一线。
2.2项目建设内容:(1) 市政排水管网新建;( 2 )地块及沿街门面房排水管网改造;( 3 )市政排水管网检测及整改;( 4 )企业单位排水整改。
2.3标段划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2.4一标段建设内容:(1)、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对杨石大沟范围内碧螺山庄等4个居民小区,金山桥社区医院等8个事业单位以及蟠桃山路、金桥路沿街门面房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预计新建d200-d600雨污水管道13.2km,更换或修复d200-d600雨污水管道3.7km,同时包含相关沥青路面和小区绿化的破除与恢复。(2)、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和改造:对金工路等13条市政道路下的d300-d800雨污水管道进行整改修复和局部新建,约12.7km,同时包含相关沥青路面、人行道铺装和市政绿化的破除与恢复。(3)、企业单位节点井改造:对杨石大沟范围内的36家企业单位排水出路进行调查,明确每家企业雨、污水节点井位置,并在雨水节点井安装液位计。并对4处存在晴天流污水的企业雨水节点井进行截流改造。对接入市政主管存在混接的企业节点井进行切换改造。同时包含相关沥青路面、人行道铺装和市政绿化的破除与恢复。
2. 5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的全部内容 。
2. 6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2025年12月31日前竣工 。
2.7本工程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为同一批招标项目,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陆续发布施工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可参与以上工程的所有施工标段的投标,但限中1 个标段(以开标时间为准,投标人为前一个标段中标人,可以参与本批后续工程标段的投标、开标及评标活动,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一标段建安工程估算价:约 8289.22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 质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及以上资质 。
( 2)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自 20 22 年 01 月 0 1 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41 00 万元的 城市 排水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 、 竣工验收证 明书 及 县级以上 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 明书 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 以上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 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附承诺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 4)拟派技术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 (附承诺书) 。
( 5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阶段(通水、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f.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 6 )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
( 8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 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否决投标处理。
4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 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600903-1006745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 原件 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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