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市政道路改建(一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西藏
那曲市市政道路改建(一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市政道路改建(一期)项目(EPC) 由那曲市色尼区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色发改[2025]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那曲市市政道路改建(一期)项目(EPC)
2.2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2357001
2.3 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共涉及6条城市道路,改建道路长度共3.006kmm:分别是:1.德吉社区道路全长46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m/h;2.妇幼保健院道路全长694.8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3.那曲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验基地道路全长66.64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4.那曲仲青塘拉大酒店道路全长684.699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5.仁毛社区道路全长879.88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m/h;6.加油站道路全长219.98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电力通信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的设计方案为准)
2.5 招标范围:那曲市市政道路改建(一期)项目(EPC),包括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 施工计划工期:10个月(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可兼任施工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等,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C证)。
3.4 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市政工程设计业绩1个(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承担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1个(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或提供一个市政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7 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3 月2 日,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关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