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城镇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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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城镇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ZBSG-2025-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州县城镇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泽行审发【2025】2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泽州县政府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管网敷设总长8054 米,其中DN800 管网8030 米;DN500 管网24 米;更新提升中继泵站设备,包括供热智慧平台、板式换热器、增压泵、升压泵等设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1 工程概况:项目管网敷设总长8054 米,其中DN800 管网8030 米;DN500 管网24 米;更新提升中继泵站设备,包括供热智慧平台、板式换热器、增压泵、升压泵等设备。
2.2 招标编号:HBZBSG-2025-04
2.3 建设地点:泽州县下村镇、大阳镇2.4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270 日历天2.5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施工: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2)设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任职;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双方具备):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如为山西省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信息查询页。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21: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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