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东
采购结果
采购结果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SCG2025000017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
A |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 9547632.0 |
A | 深圳市可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314928.23 |
A | 深圳市兴心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699000.0 |
A | 深圳市万胜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701666.96 |
A | 需解锁 | 9303585.03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
A | 需解锁 | 9303585.03 |
A | 深圳市兴心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699000.0 |
A |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 9547632.0 |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衡道大富社区大富工业区5号华创达工业园二栋宿舍202 中标(成交)金额:9303585.03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计划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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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采购方所管理的深圳市坪山区多功能餐厅、机关一食堂、第二食堂、第三食堂、海关食堂共5处食堂的后勤服务劳务及管理外包,采购范围仅限劳务,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详见附件 |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详见附件 | 本项目合同期一年(365日),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单位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双方每签订协议后需到坪山区财政局备案,并以此作为向国库支付中心申请付款的依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长期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详见附件 | 贯彻区政府服务质量提升突破的工作目标,借助专业的食堂管理公司来提升机关食堂的服务质量,提升就餐满意度,有效地精简机构和人员,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详见附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袁裕辉、曾庆生、周庆祥、樊波、程惠镇;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本项目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66,366.13元。 九、公告期限 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2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质疑咨询电话:需解锁。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412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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