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辉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吉林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ASX20250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辉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已由辉发改 审批 〔 202 4 〕 5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辉南县新基建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县级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改造铺装18689平方米,沥青混混凝土车行道97781平方米,改造边石13985米,绿化改造16370平方米,外墙修缮301080.48平方米,屋面防水126245平方米,入户台阶及楼梯修缮17531.74平方米,房檐及雨搭维修14266平方米,雨水管网改造4661米,污水管网改造5760米,给水管网改造3046米,供热管网改造10530米,道路拆除及恢复48699.55平方米等。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市辉南县城区内。
2. 3 监理服务期限:与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 4 监理范围: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配备齐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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