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蒲山镇大庄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卧龙区蒲山镇大庄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卧龙区蒲山镇大庄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卧龙区蒲山镇大庄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3031303001561
2.3 资金来源:财政 资金
2. 4 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2. 5 建设地点:卧龙区蒲山镇大庄村 ;
2. 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 7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
2. 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且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相一致。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9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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