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打造全国一流城区系列工作方案项目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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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打造全国一流城区系列工作方案项目(招标编号:Z150100M294M00107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一、招标条件
本赛罕区打造全国一流城区系列工作方案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0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十五五”时期是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是赛罕区综合实力进入“战略跃升”的机遇期,产业发展实现“弯道超车”的黄金期,城市品牌建设进入“能级提升”的窗口期,是赛罕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的五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深度融入共建国家“一带一路”、全方位建设“模范白治区”的时代背景下,赛罕区将紧扣呼和浩特打造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国家“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决策部署,置身新方位审视赛罕、承载新使命谋划赛罕、把握新机遇展望赛罕。赛罕锚定打造“四个千亿”“五个第一”的现代化首府中心城区,深入开展全国一流城区建设工作,促进赛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百强区。2、工作内容:(1)编制《赛罕区综合实力诊断报告》,从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内生动力等维度对赛罕区综合实力进行全面诊断,分析赛罕区发展的现实短板和特色优势:
(2)编制《赛罕区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分析赛罕区重点产业链的发展方向、发展路径,绘制赛罕区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并针对目标企业进行重点分析,探索其落地赛罕的可能性。
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赛罕区打造全国一流城区系列工作方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赛罕区打造全国一流城区系列工作方案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实体:3.2企业信誉情况(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网页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加盖公章);(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名单。注:如出现以上情形之一投标将被拒绝。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17:00附件下载
赛罕区打造全国一流城区系列工作方案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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