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园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净水厂)项目-EPC总承包
辽宁
一、招标条件
沈阳化工园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净水厂)项目 已经由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备案。以 沈开审批备 [2025]2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沈阳诚泽中水利用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沈阳化工园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净水厂)项目-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十一北街17甲号
2.工程规模: 工程: 沈阳化工园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净水厂)项目-EPC总承包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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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1TP001025153001001 | 沈阳化工园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净水厂)项目-EPC总承包 | 再生水厂红线内及红线外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主要包括原水提升泵房、斜管沉淀池、浸没式超滤膜池、反渗透膜车间、调蓄水池、送水泵房、综合加药间、中和池、排泥池兼浓水池、附属设施及红线内外配套管线等。(不含场地平整、临时围挡、项目大门、临电、地勘、项目正式电)。 | 239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80.0 |
4.工期要求: 2025年04月20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15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其它要求:(1)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EPC 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3)EPC 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均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