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申线南通段航道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LSXHDTS-HP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
连申线南通段航道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LSXHDTS-HP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申线南通段航道提升工程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以 苏交港航函〔 2023〕1 8 号 明确开 展前期工作 , 项目发包人为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市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 对 该 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LSXHDTS -HP标段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申线南通段航道提升工程起于通榆河盐城与南通交界处,终于焦港下游南通与泰州交界处,全长约 70公里,途径海安、如皋两市,目前航道现状等级为三级,本次二级提升,整治航道里程约63公里,新(改)建海安二线船闸1座,新建焦港二线船闸1座,改建铁路桥1座,公路桥4座,总投资约83亿。
本次连申线南通段航道提升工程拟按海安船闸、焦港船闸、海安段航道、如皋段航道、新长铁路桥五个段落进行立项 (工可报批)。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 LSXHDTS -HP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大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开展评价工作。
( 2)对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包括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社会环境等)进行分析评估 、 工程方案比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保管理及环境监督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3)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 4)取得环评批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环评方面的相关技术服务。
2.3 服务 周期
① 对应段落工可方案稳定后 60天内完成对应段落主管部门技术审查;
② 对应段落技术审查完成后 60天内取得对应段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3.2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 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航道(或公路或铁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2020年1月1日 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航道(或公路或铁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 10 月~2024年1 2 月或2024年 11 月~202 5 年 1 月或2024年1 2 月~2025年 2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4 信誉要求:
a.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信用评价类型:服务 类 )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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