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餐厅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三门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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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餐厅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商公告(招标编号:灵宝竞采购-2025-18、LBGZ[2025]029-ZC02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餐厅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2.218633万元,招标人为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餐厅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临建约500m?建筑物、改建约600m建筑物,维修原餐厅,改造消防、电路、排水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餐厅维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餐厅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根据《灵人社【2019】28号》文件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函);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需自行承诺);
3.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企业近半年连续三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7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自行承诺;
3.8、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须自行承诺;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网站查询截图: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开标时间前截止):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0 08: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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