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项目-彭李线站设备采购项目(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
河北
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项目-彭李线站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项目-彭李线站设备采购项目 , 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备字[2024]017号(2402-130283-89-01-995202) 批准建设, 招标 人 为 唐山市悦安氢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 标项目 资 金 来自 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 出 资 比 例为 80%+20%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现 对 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项目-彭李线站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 公开 招 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1302832500082001
2.项目名称: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项目-彭李线站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迁安市
4.项目规模:采购彭李线站所需氢能部分、电信(公用工程项目)的设备,氢能部分、厂区电缆及通信(公用工程项目)的安装工程,压力容器检测及联合试运转等。
5.供 货 期:150日历天
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7.最高限价:3871.55万元
8.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分开编制。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 招标范围: 采购彭李线站所需氢能部分、电信(公用工程项目)的设备,氢能部分、厂区电缆及通信(公用工程项目)的安装工程,压力容器检测及联合试运转等 。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运输、 安装、 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详细内容见 第五章 供货要求。 其中的能量管理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第三方设备厂家供货,投标方负责生产进度、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等工作。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且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相 应的 供 货 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履约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良好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 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 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6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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