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dhzfcg202502270004
项目名称: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71.182118(万元)
最高限价:71.182118(万元)
采购需求:转渠口镇涉及退化乔木林修复468.35亩。其中:1.补植(胡杨、胸径不小于1.5cm)+修枝+枯木和林下清理+灌溉,养护期三年,涉及22.93亩;2.补植(沙枣、胸径不小于1.5cm)+修枝+枯木和林下清理+灌溉,养护期三年,涉及95.99亩;3.补植(新疆杨、胸径不小于1.5cm)+修枝+枯木和林下清理+灌溉,养护期三年,涉及114.06亩;4.补植(胡杨+沙枣、胸径不小于1.5cm)+修枝+枯木和林下清理+灌溉,养护期三年,涉及2.59亩;5.补植(新疆杨+沙枣、胸径不小于1.5cm)+修枝+枯木和林下清理+灌溉,养护期三年,涉及161.49亩;6.采伐+修枝+枯木和林下清理+灌溉,养护期三年,涉及71.29亩(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1.2 具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1.3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1.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2.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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