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闽江数字贸易走廊推介大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2025闽江数字贸易走廊推介大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FZSC040
项目名称:2025闽江数字贸易走廊推介大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验收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供应商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6)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