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心血管病中心扩建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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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心血管病中心扩建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扩建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无 ) ,已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批准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央在京重点建设项目结转函(前期工作函) ( 京建计函【2018】006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中央)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 3.1.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3.1.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新)或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锅炉)2级及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旧)资质,近5年 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上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新)或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锅炉)2级及上资质证书(旧),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新)或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旧)资质,近5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上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 3.2 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14: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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